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构筑人才战略优势,推进高水平人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要求,做好清城区2024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限
2025年2月至2025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时间
市设置的6个中初级职称(民间美术、民间工匠、经营管理、生产应用、烹饪、家政)评审时间请留意市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申报人申报我市无相关专业中初级职专业系列的需委托省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时间请留意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
三、接受申报专业
(一)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
(二)乡村工匠戏剧专业
(三)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
(四)乡村工匠民间杂技专业
(五)乡村工匠传统工艺专业
(六)乡村工匠烹饪专业
(七)乡村工匠家政专业
(八)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
(九)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
(十)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
四、申报对象
全区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悉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工人、农村电商、传统工艺等工作;在清远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履行公示、推荐等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可在“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进行下载。
(二)申报人对照《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评价要求,围绕有利于自身之一的评价条件,通过“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系统)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可在“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进行下载。
六、申报途径
省已组建10个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高级、正高级乡村工匠职称的申报人,需提交省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另外,我市已设立6个专业的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委会,申报人经用人单位或村委会公示结束后,将网上填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广
实施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能进一步优化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涉及广大农村专技人才的自身利益。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业农村专技人才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附件:《2025年清远市乡村工匠评委会设置清单》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联系人:徐炳标,联系电话:3939058)